继2017年薛之谦“好男人”的人设崩塌之后,2018年的第一天薛之谦的“创作才子”的形象又崩了。
最近网上流传的段子说薛之谦的成名曲《认真的雪》的词作者是也正强,而非薛之谦。虽然现在当事人也正强通过微博发声,微博账号被盗,之前通过微博发布的内容不是他本人发布的。作为一个负责人的音乐自媒体,我们不报娱乐八卦,我今天写这边文章是想和广大的网友讨论一下,就算《认真的雪》的词作者是也正强,那么也正强起诉薛之谦可以告他抄袭吗?
很多朋友经常听歌,但很少人知道音乐版权到底怎么算。音乐版权和其它著作权不一样。流行音乐作品涉及到创作的部分包括:作词、作曲、编曲、演唱这四大部分。那么一首歌没个部分都可以得到多少版权呢?如果这个音乐作品产生了1万元的收益,该如何分配呢?
编曲算然是音乐作品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这个基本上没有版权的。编曲者一次性收取劳务费。音乐作品后期产生的效益不用分给编曲人(除非有特别的协议)。这也可以说明为什么音乐平台上那怕是收费作品其伴奏都是免费的。
演唱可以说是音乐作品中最重要的一环。演唱者是站在最前排的,红一般也就红演唱者。那么演唱者有版权吗?基本没有!无论是在唱片公司时代还是现在的独立音乐人,演唱者都没有版权收益,演唱者的收益主要依靠红了以后的出场费或广告代言费等。当然,被唱片公司签约的歌手会得到相应的分红,但这不是版权收益。也就是说,唱片公司有权利换歌手唱同一首歌。不过现在很多歌手都是唱作型的。
理论上说词曲作者各自有音乐作品50%的版权。但实际中词作者的收益往往多于曲作者。
以上简单的介绍了一下版权。其实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还有一些区别。
在唱片公司时代,唱片公司向词曲作者邀歌,然后把这首歌制作出来再找合适的歌手来演唱。唱片公司向词曲作者付钱签订版权协议,基本上歌曲的版权就掌握在了唱片公司手里。特别是在中国内地,版权保护不够,很多词曲作者得不到后期产生的版税,往往一次性向唱片公司收钱。至于后期那怕这首歌为唱片公司赚了一个亿也就跟词曲作者没有关系了。不过在欧美、日韩、港台等地区版权保护比较具体的国家和地区,词曲作者往往看重的是后期的版税收入。也就是说一首火遍全国的歌曲就可以养活一个词曲作者一辈子。
好了,简单的介绍以后再回到开头薛之谦的问题。如果也正强说这首歌的歌词是他写的而非薛之谦,那么自然他应该获得这首歌的收益。但问题是如何证明。
在这首歌的资料上,词作者注明是薛之谦,如果也正强没有撒谎,那么也就是当初也正强把这首歌的歌词送给或卖给了薛之谦,过去这么多年没有提出来,现在提出来,不用多说,也正强很难拿出证据证明这首歌词是他写的。也就是说从法律和版权层面上来说,这首歌的词作者就是薛之谦。只不过薛之谦这种“创作才子”的形象不再而已。
其实在很多艺术中品中都存在这种现象。一个有才华的人没有成名前都会为别人创作而把作品完全卖掉。很多我们印象中的创作者他们的作品中都有别人的创作。电影有代导,文学有代写、音乐有代作……已经见怪不怪了。
不过有一件事薛之谦确实抄袭了,我就不赘述了,直接上图:
上图:薛之谦《别》封面照
上图:塞尔维亚摄影师Jovana Rikalo作品《黑色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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